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20号小河刘口门改造外电工程”,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出资比例财政35%+自筹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YA-2024-080
2.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20号小河刘口门改造外电工程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
7.质保期:2年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及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配电施工业绩(响应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金额、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均以合同显示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4.项目经理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响应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①响应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②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响应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供应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④供应商提供2024年社保缴纳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3.方式:
(1)响应人发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采购文件由电子邮箱发送。(2)响应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半岛综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C座12层第一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半岛综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C座12层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850601
传 真:无
邮 箱:dbgs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半岛综合
联 系 人:郭利鹏
电 话:0371-85512909-813
邮 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2024年7月3日